欢迎访问四川·自贡人才工作网!

返回首页
编者导语

  根据《自贡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和条件

  在自贡市范围内(含非本市户籍)创办的合法经济实体(含网店),其自筹资金不足(自筹资金不低于30%)的以下人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合伙人数和人均不超过10万元额度发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给予第1年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担保的,经办银行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若有商业银行贷款记录,但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享受担保基金担保(在担保基金承受范围内),不享受财政贴息。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自行选择贴息或担保中的一项。若选择财政贴息,由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若选择担保基金担保,则不再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不纳入贴息申报范围。

贷款流程

申报材料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
  1.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网络商户提供交易记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手册》及复印件;
  (3)借款人已婚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2.借款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自贡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4.反担保材料。
(二)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由企业自愿向创业地就业局申请,经同级人社、财政认定复核,予以贷款贴息。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的《残疾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的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证明书》、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扶贫手册》及复印件;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6.企业支付工资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7.为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8.《自贡市小微企业审核表》。

  >>政策链接

主办单位: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copyright © 2018-2022
咨询电话:0813-2201718     备案号:蜀ICP备18027393号-2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222号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