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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导语`
  根据《自贡市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特殊人才奖励办法》,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个人年收入4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奖励对象和标准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工作,或者在我市创业或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申请人才奖励:

1.经国家部(委、办、局)、地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纳入同一管理服务层级人才计划中奖励、资助的人才。

2.为自贡产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

3.拥有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者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人才;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有助于提升自贡相关产业或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人才。

4.其他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才。获奖人员上年度个人收入40万元以上,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

申请

  1.市经信委负责编制并发布年度奖励申报指南。

  2.符合条件的人员依据年度奖励申报指南提出奖励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贡市特殊人才奖励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③在自贡市缴纳的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④在自贡市就业期间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或证明材料。

   ⑤由公司或机构申请的,需提交单位授权办理人员的证明或委托书、申请人为所在单位人员的关系证明、申请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和申请表;公司或机构承担审核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受托机构资质证明。

实施程序

支持政策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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