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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导语

紧扣服务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重大战略部署,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支持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新兴产业、引领创新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

申报范围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从国(境)外、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均可按程序推荐申报。

申报类型

  分个体引进、团队引进、专项引进三个类别10个项目进行申报。

  其中,个体引进包括顶尖人才项目、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青年人才项目;

  团队引进包括创业团队、创新团队;

  专项引进包括军民融合专项、省校省院省企合作专项、金融人才专项、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专项。

申报条件

  个体引进:主要支持引进我省创新发展急需的战略科技人才、各类领军人才以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

  1、顶尖人才项目。

  引进对象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是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或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其外籍院士,或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或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或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或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管理人才。 

  2、创业领军人才项目。

  引进对象一般应具有国(境)外、省外创业经历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引进后到我省各类园区创办高成长型科技型企业、先进制造业或现代服务业实体,在川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其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创新领军人才长期项目。

  引进对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国(境)外、省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和研发职务;掌握关键技术且为我省发展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优先支持引进我省重点发展产业急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研发专家,以及与省内企业建立重大项目合作关系,研究成果能有效推进企业实现突破性发展的高校、院所科技领军人才。

  4、青年人才项目。

  引进对象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3年以上国(境)外、省外知名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及相关机构工作经历;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团队引进:主要支持引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以转化科技成果为支撑,能有效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群体

  1、团队创新创业领域紧扣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方向,符合我省“5+1”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

  2、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或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创业团队带头人应是企业主要创办人,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企业核心技术所在领域的领军人物。

  3、团队核心成员中应有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在海内外知名院校、医疗卫生机构曾聘为高级职称或担任知名公司中高管职位的,一般不低于1/3。

  4、创业团队所创办企业核心技术处于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能在较短时间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或创新项目能迅速填补我省空白,已在川内企业进行有效转化,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

  5、所在地区及产业园区从政府资助、创业扶持、创新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配套,为团队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专项引进:主要支持引进我省重大发展战略急需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

  1、军民融合专项。引进后在我省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产业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从事科技研发和经营管理;或在川创办领办军民融合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有望实现突破性发展。

  2、省校省院省企合作专项。引进后到我省与知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战略合作构建的政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工作;在川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作出实质性贡献。

  3、金融人才专项。引进后到省内金融机构、金融投资领域相关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工作;有扎实的金融学、金融工程、投资学、保险学、经济与金融、精算、金融数学等领域专业造诣,具有丰富的金融财税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省内企业提供实质性的金融产品服务。

  4、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专项。引进后到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的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当地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有望取得突破性发展。

  另外,对通过省直部门组团赴外招才引智、海科会、科博会、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国家“千人计划”四川行等平台和活动引进,且签订来川意向协议的,可破格申报。

申报及评选程序


  申报—初评—终评—审批命名

  经批准的引进人才,由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四川省特聘专家证书》,有关单位凭证落实引进人才有关特殊支持政策;经批准的引进团队,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四川省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称号。

问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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