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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导语

  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市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其评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市社科联(以下称市直八部门)共同负责,结合市“双千计划”优秀专家评定工作一并开展,同部署,同命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评定条件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从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专家中推荐评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1.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社会提供了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并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理论创新成果。

  2.在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市(厅)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推广了新技术、新工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在涉外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医疗卫生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

  4.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已在全国或省(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效果优异,或主研的教育科研课题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创作的代表性作品或取得的重要成果在文化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在弘扬巴蜀文化、推动文艺创新、促进自贡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或市级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或在国家、省(部)、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可直接确定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条件的国家、省“万人计划”和“千人计划”入选者优先评定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评定程序

  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工作原则上两年进行一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拟定新一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工作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开展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

  1.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由县(区)政府、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在市单位主(代)管部门、市级学术和技术团体负责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2.市直八部门对被推荐人的资格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3.市科协、市社科联分别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有效候选人的学术技术水平,按照评定名额的两倍推荐产生初评通过人选。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采取异地同行专家评价方式评议初评通过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按照评定名额推荐产生终评通过人选。

  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专家终评通过人选面向全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发文公布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市政府颁发《自贡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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