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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2-12-08   浏览:

中共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办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展示盐都人才风采,增强人才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根据《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自人才〔2022〕1号)要求,现将《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展示盐都人才风采,增强人才工作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根据《自贡市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的十条政策措施(试行)》(自人才〔2022〕1号)要求,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工作是在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选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自2023年起,每3年评选一次。在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乡村人才、青年人才、金融人才、教育体育人才、卫生健康人才、文化旅游人才、社会治理人才10大类别各评选1名,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其中,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系统)候选人推荐工作,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别由市经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荐,青年人才类别由团市委组织推荐。

第四条 盐都人才形象大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在其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自愿参与自贡市招才引智等各项活动;

(三)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

 

第三章  主要职责和待遇

 

第五条盐都人才形象大使应遵守履行以下职责。

(一)大力宣传自贡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产业发展、项目需求、人才优待政策、人才需求等;

(二)积极配合自贡市组织开展人才活动;

(三)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联系凝聚人才,协助自贡市开展各类智力合作与交流活动,为自贡市引荐各类高端人才或培养一批行业优秀人才;

(四)协助自贡市对接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推动开展人才、科研、教育和其他领域的合作;

(五)引荐、邀请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自贡市考察交流、参加重大招才引智活动,吸引集聚海内外资源参与自贡市经济社会建设;

(六)参与自贡市其他招才引智工作。

第六条  盐都人才形象大使可享受的相关待遇。

(一)颁发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聘书;

(二)享受“天府英才B卡”服务;

(三)定期参加自贡市招才引智活动,并享受特邀嘉宾待遇;

(四)定期获取自贡市最新发展情况介绍。

 

第四章  评选程序及保障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市委人才办发布评选公告,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1:3的比例进行推荐;

(二)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组织实地考察,经综合分析研判后,提出拟推荐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办;

(三)市委人才办负责组建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综合评审工作,实行聘任制,一届一聘,由专家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选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候选人,并公示3天;

(四)公示结束后,由市委人才办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人名单;

(五)市委人才办与确定人选签订聘书;

(六)以自贡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名义颁发《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聘书》;

(七)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聘期为3年。期满后,市委人才办对其审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第八条 聘期内,盐都人才形象大使不得以自贡市名义从事与其职责不相符的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纠纷由本人承担。对自贡市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终止聘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建立盐都人才形象大使对接服务管理合账和经费保障机制。市委人才办定期与盐都人才形象大使沟通联系,对盐都人才形象大使推荐的人才及项目信息进行登记造册、跟踪服务。将评选服务盐都人才形象大使经费列入预算,全额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盐都人才形象大使评选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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